2015年江苏省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委选调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拟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3年以上,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市以上媒体发表过个人署名文章,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与市级机关工委现有工作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在红色盐阜网、盐城机关党建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相关信息。
2.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5月8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办公室(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1823室)。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公务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证明及由本人撰写的文稿或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署名文章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市级机关工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如报名者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联系人:朱芳;联系电话:86661825。
3.资格审查。市级机关工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
4.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根据考生总成绩以及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红色盐阜网、盐城机关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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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