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南县纪委监察局选调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南县纪委监察局决定从全县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选调机关工作人员3名,其中纪律审查人员2名,文秘人员1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副科级(不含)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且年度考核等级均在称职以上;
3.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南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半年以上的放宽至1980年4月30日以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职位要求
纪律审查职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现从事纪检监察、公安、审判、检察、司法、审计、财务等工作的,适合男性;
文秘职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以上职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6月1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县纪委干部教育室(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1028室),联系电话:0737—5212008,联系人:李敏。
3.有关要求:
(1)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报考文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区县(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3篇以上,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
(2)报考人员可以登陆南县政务网、南县纪检监察网下载《2015年南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还须由组织部门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1.南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2.每个职位的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2,否则按比例调整选调计划或取消选调计划。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考前到南县纪委干部教育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调程序
选调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选调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4舍5入法处理。选调按笔试、面试、考察、试用、调入等程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纪律审查职位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秘职位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同一职位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入场。
3.考察:按报考同一职位选调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总分分数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由南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选调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试用:根据选调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试用人员名单(本人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试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人员按报考单位同职位排名先后依次按程序进行递补),在正式试用前在南县纪检监察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南县纪委监察局对其进行鉴定(在南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半年以上的免除试用期)。
5.调入:根据试用期表现,由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调入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宜调入的,缺额人员是否按程序递补由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南县纪委监察局不负责安排调入人员的住房和配偶调动、就业等。
原标题:2015年南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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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县纪委
南县监察局
2015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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