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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省陇南市直单位选调公告【招196人】

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补充骨干力量,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部分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91个市直单位,共设置140个职位,计划选调196人(详见《2015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

1、公文写作类、综合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及驻陇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2、专业技术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驻陇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三)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特殊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中小学教师应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相关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5月29日;具体年龄条件参照《2015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规定的要求。

4、报考行政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党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50101-A20150109,B20150101-B20150117)的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50201-A20150207,B20150201-B20150291,C20150201-C20150207)的分别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县乡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50101-A20150109,B20150101-B20150117)的到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50201-A20150207,B20150201-B20150291,C20150201-C20150207)的到各县区人社局报名。

报考陇南市一中教师职位(职位代码C20150208-C20150216)在陇南市一中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5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 (并附电子版,可登录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下载),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及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加注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行政职位或参公职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要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人员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各公开选调职位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或在不改变考生报考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职位合并;取消的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13日上午9:00—11:30。公文写作类、综合类职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术类职位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对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等次的报考人员予以加分,其中一年评为等次的加5分,两年以上评为等次的加10分,分值计入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届时登录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说课)。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选调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1)报考公文写作类、综合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教师岗位除外)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2)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以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以现行高中、小学课本为准,分专业建立题库,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抽调组织、人社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按考察方案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者,经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递补只能进行一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拟选调人员,报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及审批。在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复核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七)办理调动手续。各用人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批复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必须在一个月以内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调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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