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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省天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公告【招225名】

  现将天水市2015年市县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225名。其中:秦州区20名,麦积区10名,秦安县28名,甘谷县16名,武山县19名,清水县25名,张家川县4名;市第一人民医院20名,市中医医院8名,市第三人民医院5名,市第四人民医院15名,市第五人民医院3名,市妇幼保健院20名,市卫校4名,市第二人民医院28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2007年及以后毕业,按时登记注册,尚未就业且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

  5.天水户籍生源(其中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不受生源限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任职资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和未取得毕业证(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的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天水市2015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四、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19日,共3天。

  2.报名地点:天水人力资源社会大厦二区二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天河广场西侧)。

  3.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已落户的提供户口簿)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包括毕业生姓名、性别、学历、学位、准确规范的专业名称、生源地、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等项目),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或原户口簿等证件。报考者还须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不得经过PS处理),现场同时采集电子照片,填写《天水市2015年市县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信息机读卡。省外院校应届毕业生确因实际困难本人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除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持由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考生本人电子照片。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150元。

  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或在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且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类招聘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天水人力资源社会大厦二区五楼计算机网络教室。

  考试前三天(7月6日、7日、8日,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者到天水人力资源社会大厦二区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本职位相关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一科,总分100分,按70%计入招聘总成绩。

  5.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出来后,由市人社局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统一发布。

  (三)面试

  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市直单位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区单位面试工作由县区人社、卫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成绩公布后,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6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完成。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有效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3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面试结束3日内,各县区人社局和市卫计委将面试成绩、招聘总成绩(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及各职位排序情况报市人社局。

  5.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 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社局、市卫计委分别对县区、市直职位拟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确认其真实性。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递补)

  (五) 体检

  资格复审后,各职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六)公示及聘用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并经审批后,分别由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2.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1.天水市2015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2.天水市2015年县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咨询电话:天水市人社局 8318338 8215762

  天水市卫计委 8214970

  2015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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