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缙云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聘公告【3人】
根据《关于印发我市开展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林〔2015〕62号)精神,2015年缙云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5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立志为基层林业事业服务,并与缙云县林业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缙云县户籍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和承办院校
2015年计划定向招收林业技术专业专科(高职)学生3人,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三、招录与招聘
1、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三批提前批录取。
2、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缙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将考生名单发至缙云县林业局。
3、缙云县林业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县人力资源网、缙云县林业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缙云县林业局会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4、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缙云县林业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林业技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就业协议回缙云县基层林业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缙云县林业局商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8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基层林技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8年。
本公告由缙云县林业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缙云县林业局咨询电话:3016705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电话:3217520
原标题:2015年缙云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缙云县林业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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