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普陀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面试人员及面试通知
根据《2015年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和《2015年舟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公告》规定,现将公开选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15日(周三)下午14:30—17:3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号楼西233会议室(东港商务中心昌正街169号);
3、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请入围公开选聘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随带相关材料前往规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应由本人参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载明生源或户籍归属的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因特殊情况还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除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岗位还需提供党员的相关证明。
(2)委托他人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当天及以前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里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定在2015年7月18日进行(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时间为准),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与联系电话:0580-3012510)
原标题:2015年普陀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及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点击下载>>>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