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荆门市事业单位招聘核减岗位和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一、核减岗位
按照《2015年度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荆门技师学院(岗位代码A063),招聘1人,资格复审合格1人,达不到面试比例,现予以核销。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递补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及乘车路线
(一)荆门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代码Axxx)。
地点: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916室(荆门市象山大道150号)。
联系电话:0724—2332968
(二)沙洋县事业单位(岗位代码Bxxx)。
地点: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9号窗口
(沙洋县荷花路11号)。
联系电话:0724—8568023
(三)钟祥市事业单位(岗位代码Cxxx)。
联系电话:0724—4230473
地点:钟祥市(钟祥市莫愁大道60号7楼)。
联系电话:0724—4264625
(四)屈家岭管理区事业单位(岗位代码Dxxx)。
地点:屈家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15827872031
四、递补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须承诺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承诺于2015年9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到经人社部门批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且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见习期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考生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五、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原标题:2015年度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减岗位和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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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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