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安阳县金融办招聘公告【3人】
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优化金融办工作人员结构,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社〔2011〕11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融办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 招聘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国范围内具有全日制普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专业条件:
金融工程、金融学专业。
(7)身体健康;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处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 招聘程序
(一) 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7月17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安阳县政府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3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安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安阳市解放大道202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必须一致。报名时应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报名另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的《报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考务费(笔试)60元,现场采集人像。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经审验合格后各留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安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8月6日—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试
考试工作由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县具体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
8:00—9:40职业能力测验;10:10—11:50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40%+专业基础知识×60%。
笔试成绩于2015年8月19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同一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即视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同一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个人负担。
(五)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 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全供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岗位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机关备案。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必须按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犯纪律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整个过程实行“招聘政策、招聘条件、招聘计划、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本公告由安阳县公开招聘金融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处电话:0372—5931025
安阳县金融办咨询电话:0372—3803169
安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72—5961615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及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原标题:安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金融办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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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公开招聘金融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