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南昌县新城管委会招聘32人公告【招32人】
为加强昌南新城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南昌县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南昌县招聘32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5年 7月 27日以前、1974年 7月 27日以后出生);
4、南昌县户籍居民或有昌南新城(东新乡)房产证的居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开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需要调整另行公告);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干部科;
4、报名携带材料:报名者需持本人、夫妻或父母房产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填写《报名表》(附件)。通过资格初审缴纳报名费50元/人。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不面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体检、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人社局、昌南新城管委会组织实施。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不上编),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二个月)并到县人社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2、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1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聘用人员工作经组织考核表现者,可聘为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主任。副主任待遇17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主任待遇1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六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1(第六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昌南新城管委会2015年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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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