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松溪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招5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5〕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志愿者的就业问题,县人社局等单位将在近期组织2013年至2015年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在松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对象
1、2013年到2015年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在松溪服务,于2015年6月30日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2、2013年到2015年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在松溪服务,于2015年7月30日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2013年到2015年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服务社区计划”在松溪服务,于2015年6月30日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后在松溪服务年限必须满五年;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基层项目合格证书》(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松溪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名;
松溪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名;
松溪县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名;
松溪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工作人员1名。
以上岗位不分开报名,按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体检环节。县人社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结合被聘用考生所学的专业及工作经历进行综合考量后安排相应岗位。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则按差额招聘原则确定岗位。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于8月5日—6日上班时间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8月6日18:00。逾期未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