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高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4人】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招聘方式为统一招聘。招聘名额共计54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2015年高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8月2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的办法
报名地点:县教师进修一楼东侧(县政府南行50米路东)
报名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一)申报办法
申报人员于2015年8月 3 日--8月9日从高邑政府网、高邑县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如实填写《高邑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和选聘不能同时兼报)。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于 8月3 日—8月9日持《报名表》,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及证明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6张。到报名点审核有关证件,发现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县教师进修一楼东侧。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要达到1:3以上比例(含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确认缴费
经资格审查确认合格的应聘人员,持《报名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 8月 12 日—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到报名点(县教师进修一楼东侧)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报考财务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由至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岗位人数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高邑政府网、高邑县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
(五)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据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高邑政府网、高邑县教育信息网公示。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延录取。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九)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高邑县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审查,对伪造、假冒的各种证件,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经体检、考察合格依次递补。
3、请考生在招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信工具畅通,因通信不畅等原因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的后果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5、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0311—87585036,84031664,84031528
原标题: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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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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