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鹤峰县选调35人公告
根据县编办下达的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35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选调范围
1、选调职位:县直党政群机关拟选调公务员29名,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拟选调工作人员6名。具体职位如下:
县委办5名、县人大办1名、县政府办6名、县委组织部2名、县纪委(监察局)2名、县扶贫开发办1名、县发改局2名、县总工会1名、县民宗局1名、县信访局1名、县林业局1名、县商务局1名、县委政法委1名、县文体局1名、县交通运输局1名、县统计局1名、县经信局1名、县移民局1名、县旅游局1名、县档案局1名、县畜牧局1名、县经管局1名、县劳动监察大队1名。
2、选调范围:全县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
二、条件与资格
1、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2013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必须进制内管理两年以上),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在公务员或参管单位工作两年以上。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视同称职)。
5、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任何公开选调职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③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选调的。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公开选调名额。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试卷采取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占80%。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笔试成绩在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14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视频会议室(地址:容美广场综合写字楼六楼,联系电话:5281578)。
3、报考人员需带《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8月18日。
2、考试地点:县一中。
七、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智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调配手续。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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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峰县委组织部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8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