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津市市国家税务局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观念。
(二)40周岁以下,已婚,男女不限,居住在津市。
(三)文秘及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编写、编辑能力。
(四)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六)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七)无违法违纪不良纪录。
二、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启事
2015年7月23日,将招聘临时人员的名额、条件、要求、报名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在津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津市市国税局办公室(银苑路179号)。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736-4222810;手机:15973616011。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要求。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时现场填写),并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到津市市国税局办公室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技能测试
凡报名参与文秘人员招聘的考生接通知后,需进行相关文秘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和录用
按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本局党组研究确定人员录用。
(五)体检
对党组研究确定的聘用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未尽事宜电话咨询。
三、待遇及其他事项面议。
原标题:津市市国家税务局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启事
津市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