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全省法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5〕19号)精神,现将丽江市法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丽江市2015年法检系统岗位、经过资格复审合格并进行网上确认的人员。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1、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2、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8月15日(星期六)。
(三)面试地点:中共丽江市委党校教学楼。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于7月29日至面试前打印确认表。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8月15日上午7:40前到中共丽江市委党校教学楼报到,8:0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生面试报到时,需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表格上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网上确认表》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材料在面试报到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请考生认真阅读《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自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四、考试成绩公布
(一)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如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考生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在“丽江党建先锋网”公布。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的计算方法以《简章》要求为准。
五、提醒事项
广大考生要认真细致阅读本公告、《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公布云南省法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面试及后续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联系或咨询电话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0888-5189484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0888-5162603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0888-5396060
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
面试及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