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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巴南区招聘司法协管员8人公告(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通知》(渝司发〔2015〕43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在本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司法协管员8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司法协管员8名,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驻到巴南区辖区内基层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接受工作考核;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巴南区常住户口,原则上报考本人居住地司法所;

5、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斜视、口吃和色盲,无纹身,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成年人(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的,或法律专业毕业的,在同等条件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8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

报名地点:巴南区司法局722室。联系电话:66235286,联系人:汪海洋。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本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需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出具证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法律专业毕业需出具相应证书。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时提交同版电子照片)。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将调减招聘岗位数,仍达不到1:2的不予开考。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2:00时前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选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巴南区司法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重点内容为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人民调解法等(上述内容可在巴南区司法局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bnqsfj.gov.cn/)。

笔试时间暂定于2015年8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1:2)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8月25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加分是指具有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的,或法律专业毕业的加5分,其余不计分。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人员按招聘人数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参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由巴南区司法局和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聘用人员使用管理

报名人员经选聘合格者,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派遣到巴南区司法局工作,由区司法局统一用工,安排在镇街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日常事务性工作。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

月工资25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另由所在镇街结合本镇街聘用人员工资水平补足不足部分。

八、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333017 66235286

原标题:2015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管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5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管员简章相关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

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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