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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杭州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次)【18名】

  因工作需要,2015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等,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

  建德新闻网(http://www.jdnews.com.cn).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5日.

  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79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2、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招聘职位.

  其他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5年8月25日、26日两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建德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原人才服务中心),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68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考生需提供《2015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现场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40元.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通过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7、报考建德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财政稽查中心)、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市建筑业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等单位的考生,若报考单位今后被批准列入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而本人因资格条件不符不能列入"参公范围"的,本人应签名承诺自愿服从组织安排分流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缴费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8:30—11:00

  领取地点:建德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面试

  实行先笔试、再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当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职位人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执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与标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或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71-64723672、64720676(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本公告由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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