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与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有工作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3.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报考职位学历、身份等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法定工作日期间)
(2)报名地点: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490室);联系电话:86660492、88190490;联系人:征志付,手机号码:13912508062。
(3)报考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相关任职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当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登记条件的有关证明)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核后,开考、面试、考察人选的比例按照盐组通〔2015〕33号文件执行。
2.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作为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对象在考察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拟选调人员的体检按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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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