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民政局招聘实施方案
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更好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责,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襄汾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襄汾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面向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应往届大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和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热爱民政工作;
(五)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的组织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局成立招聘工作组织,具体负责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及公示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见考试公告及政府门户网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襄汾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ngfen.gov.cn/)。
2、资格审查:由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按照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报到证、档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交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5张。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 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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