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自贡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人】
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 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5年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即2015年10月10日前提供。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1名,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站(www.zgpta.gov.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自贡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由市质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当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收取面试费,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地址:市质监局507室(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号,联系电话:0813-2988893)。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3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8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从当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须提前30分钟(即上午8:30)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问答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面试时间30分钟。
4.面试内容及命题: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业务知识、招考岗位相关知识占40%,专业技能占60%。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6.成绩公布:2015年10月29日由市招考主管机关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情况。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筹组织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 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 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七、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主要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 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核招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此次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各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13-2309563
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0813-2988893
(二)监督电话
自贡市监察局(市纠风办)0813-2209350。
原标题: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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