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海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根据《2015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地点:各招聘单位,其中县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宁中路37号)五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材料为: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和户籍不限的除外)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带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和户籍不限的除外)、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以及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5)所有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学历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6)入围面试人员如需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还须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代理委托书。
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都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0574-59971561、0574-59971562
原标题:关于2015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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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