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义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招61人】
为满足城市社区工作需要,城市社区建设水平,根据《义乌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市委办〔2008〕16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4〕101号),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市计划招聘61名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面向社会招考20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20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15名,面向随军家属招考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考(20名)
1.具有义乌市户籍,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 所学专业不限。
(二)面向退役军人招考(20名)
1.具有义乌市户籍,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以上学历。
(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15名)
参加义乌市行政区域内“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五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四)面向随军家属招考(6名)
义乌市区现役军人的已婚配偶,经师(旅)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且已取得义乌户籍的随军家属。高中以上学历,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11月25日(8:30-11:30,14:00-17:00)。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地点:义乌市香山路389号人才市场一楼。
3.报名时需带材料:报考人员请持《义乌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征得单位同意)。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
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领准考证凭证》。
报名考生请携带《领准考证凭证》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义乌市香山路389号人才市场一楼,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时(面向社会招考的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对招考计划指标作适当调整。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5年 12月12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课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社会学、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考生,以及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原始成绩)加5分。
随军家属中,属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因公(战)致残(一至六级)、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以上奖励、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10年以上军人的随军家属作为重点安置对象,笔试成绩(原始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加5分。
(四)面试。
笔试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数(或实际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各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本次招考的户籍以2015年11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考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认定时间统一截至到2015年11月1日。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民政局网站(mzj.yiwu.gov.cn)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ywrl.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将记入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义乌市社区工作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电话:85271575)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义乌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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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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