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安顺市平坝区选拔示范小城镇科级领导干部3人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人才脱颖而出,全力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黔党发〔2014〕1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3〕68号)等规定,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决定:面向全市进行公开选拔示范小城镇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职数
安顺市平坝区示范小城镇副镇长3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拔范围
安顺市属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公开选拔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龄(工龄计算日期截止2015年12月6日);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须为土木类、建筑类相关专业(详情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事业单位人员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规定的调任条件;
9、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程序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差额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www.pingba.gov.cn)等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公开选拔工作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报名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委组织部二楼公开选拔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