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泉港区安监局招聘安全协管员公告【招4人】
因工作需要,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性质
招聘安全协管员4名,本次招聘的安全协管员不纳入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管理范围。
二、聘用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泉港区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泉港区户籍的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4.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6.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是化工、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等相关或相近专业的男性作为录用的重要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对象将报名表(附件下载)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anban@126.com,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87971529。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为主,报名对象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正式入职前,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参照招聘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管理。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聘。
七、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泉港区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八、监督
招聘工作在泉港区纪委派驻区安监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797152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安监局研究决定。
原标题:泉港区安监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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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