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招20人】
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门市户籍或生源,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热爱城管事业。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至1997年11月期间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
(四)获得过“士兵”等立功受奖的退伍军人录用。
(五)受过处分或有犯罪记录者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应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12月7日- 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海门市城管局(海门市北海东路1号)三楼人事管理科报名。报名时由海门市城管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后发放准考证。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2.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公告在海门城管网站(http://www.hmcgj.com)。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不合格者,则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纪检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3-68905172
原标题:2015年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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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5年 12月 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