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广安市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公告【招22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决定从全区满两个聘期(2011年及以前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
三、考核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2.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3.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5.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合格及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村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详见《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附件2)。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布公告、量化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拟考察对象公示、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审核、录用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量化考核(1月9日至1月17日)
各乡镇(街道)成立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人事干部(3名以上)为成员的量化考核小组(名单于1月10日前报送至区委组织部),按照《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附件2)对本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量化考核,填写《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一式4份),评分表须经量化考核组所有成员及被考核对象签字,同时出具量化考核属实证明〔需经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并提交区委组织部。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1月18日至1月22日)
1.现场报名(1月18日至1月20日)
(1)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组织股,联系电话:2226396。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当选证明、年度考核情况、乡镇量化考核属实证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一式4份)。
2.资格审查(1月21日至1月22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
(三)组织考察及公示(1月23日至2月22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人社局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的量化考核得分进行复核,根据量化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考核招聘人数的1: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均纳入拟考察对象。同时,对拟考察对象在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以“德、能、勤、绩、廉”为内容,采取发布预告、民主测评、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考察大学生村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等情况,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对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根据乡镇(街道)量化考核得分占90%、考察得分占10%的权重汇总得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2月23日至2月29日)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量化考核及考察得分总分排序依次递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五)上报审核(3月1日至3月18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汇总审核。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录用公示(3月19日至3月25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3月26日至3月31日)
公示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村所在乡镇工作。本乡镇考核招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区(县)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监督
为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广安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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