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东城区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组织实施东城区各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2016年1月19日(周二)至20日(周三)。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东城区第一图书馆二层多功能厅,地图见附件2。
地址: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5号。
注:资格复审现场停车位有限,请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面向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二)报考面向2016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三)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四)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五)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三)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考试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二)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三)请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可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四)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原标题:东城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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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