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一季度重庆潼南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4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招24人】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推动潼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我区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24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1.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22名(高层次人才1名、紧缺急需人才21名)。
2.区商务行政执法大队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
3.区广播电视台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人。
具体详见《重庆市潼南区2016年一季度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2);
5.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区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27日下午5:30时前。
2.报名方式:
⑴镇(中心)卫生院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即:考生不报考到具体招聘单位,在《潼南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中的“招聘单位”栏中填写“镇(中心)卫生事业单位”,在“招聘岗位”栏中填写“XX岗位”,最后按报考同招聘岗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⑵区直卫生事业单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和区广播电视台按招聘单位和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
⑶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投递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请考生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将电子档投递至相应的电子邮箱中(乱填或错填报名表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①报考潼南区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请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794707113@qq.com,联系人:彭智明,联系电话:023-44577119 。
②报考潼南区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和潼南区广播电视台的考生, 请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76051947@qq.com,联系人:魏愉, 联系电话:023-44558307。
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简章》,不符合条件者请不要投递报名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现场资格初审
各考生务必于2016年1月28-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30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重庆市潼南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份,到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15室(暂定。如有变动,见现场通知)参加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
初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按规定缴费后,方可参加考核。逾时不参加资格初审者,视为自动弃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