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海口市美兰区招聘事业编安监人员公告(一)【31名】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我区面向全省公开招聘3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共有2个事业单位提供招聘岗位31个,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2016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安监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海南省户籍人员(或海南省生源);各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海口市户籍人员(或海口市生源)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见职位表);
6、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2月29日);
7、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美兰区政府网站(http:// www.meilan.gov.cn)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16年2月15 -24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5至27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515室(市区乘8、28、29、33路公交车至美舍桥站下)。联系电话:0898-65309272。
3、报名材料:①《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④属在编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⑤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美兰区政府网站(http:// www.meil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身份证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