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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4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永川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永川区2016年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简章要求的年龄条件(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 5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附件2);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报名程序

(一)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4月6日8:30至4月7日17:30期间登录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sm.aspx)首页,点击“在线服务”中的“考试招录服务”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

(三)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4月8日17:3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6年4月10日17:3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暂支持建行银行卡缴费,请提前做好准备。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6年4月14日起至4月15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

公开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附件1、附件2)。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需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留学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书);(4)考生报名信息表(缴费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系统上打印);(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7)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学位)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具有签章的《永川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6)。

本人不能到现场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资格复审,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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