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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公告【12人】

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其中工程管理人员9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财务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和工资标准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合肥市重点局网(www.hfzdj.cn)、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布。

2.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9:00至4月25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6年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考岗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必须于报名后至4月2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 3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考岗位名额。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改报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5月12日至5月14日直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 5月15日上午

《职业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 8:00­-9:30

《申论》 10:00- 12:0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和《申论》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市重点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人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4.资格复审和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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