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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新余市分宜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拟面向县内外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13人。其中县委办选调5人(2名公务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政府办选调5名公务员,县委组织部选调2名公务员,县委统战部选调1名公务员(具体岗位条件见下表,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注:县委办选调的3个全额拨款事业岗位,单位名称为县政策咨询中心,其中1个专业不限的选

调在县委办工作,2个专业限制的选调在县政府办下属的县金融办工作。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序列面向县内外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公务员岗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能报考。

2.事业单位序列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县内工作的报考人员不限户籍,在县外工作的报考人员

要求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属于新余辖区内户籍。

3.县委组织部选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5.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相应身份工作经历,并已转正定级(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13日)。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县教育、卫计系统和医疗机构中从事教学、医务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需要进行任职回避的。

6.按照上级关于乡镇换届有关规定,在2016年乡镇换届中,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换届候选人(含差额候选人)不得报考。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按照岗位类别报名,每个考生必须按照自己的相应身份类别选择岗位,只限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239室)。联系电话:0790-5896365,0790-5896193,邮箱:fyxrcjlzx@126.com。

4.报名需带材料: 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本人参加分宜县2016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考试证明》;②报名表1份,请考生下载填写《分宜县2016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后附件);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县外工作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本人不属于新余辖区内户籍的,其父(母)或配偶属于的,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本以及关系证明;④报考公务员序列的携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主管部门证明等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报考事业单位序列的携带本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或主管部门证明等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领取准考证: 2016年6月24日下午14:30-17:30。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239室)。

四、选调考试方式

考试实行笔试、面试、加分的形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总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地点:分宜县委党校。

3.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4.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1:5的比例,由分宜县2016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该岗位的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如所报岗位已取消,允许已报名该岗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面试。

1.面试内容(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

2.面试地点:分宜县委党校。

3.面试时间:2016年6月26日,上午9:00开始。

4.拟选调岗位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如入闱面试人数不足1:3的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该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若确因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该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1的,即该岗位只有1人入闱面试的,则其总成绩必须高于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低于或等于平均分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三)加分。

报名前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单独发表过理论文章的,每篇加0.5分,累计不超过1分。具有加分项目的需在报名时提供刊发本人文章的刊物原件当页,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加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依据其笔试成绩从到低分

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者,则依据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长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前入闱体检人员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依据其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来确定递补参加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者,则依据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长的递补参加体检。

六、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作为考察的人选。考察包括核实本人档案、身份、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渠道、计划生育、在编在岗情况、纪检综治、个人诚信记录等内容,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经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选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名单,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选调人员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不安排实职,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

1.报考人员体检后放弃选调资格的,列入诚信黑名单,近3年内不得参加分宜县各类公开招考和选调考试。

2.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分宜县2016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分宜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岗位.doc

2016年分宜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分宜县2016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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