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迪庆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他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迪庆州各级机关(含参公单位)暨部分省级直管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现将2016年迪庆州各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及驻州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报考州级单位及全州地税系统岗位的考生:
时间:2016年6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到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塘镇长征大道21号州政府大门左侧)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香格里拉市岗位的考生:
时间:2016年6月23日-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建塘镇安定路中段,金诚物流旁)。
3、报考德钦县岗位的考生:
时间:2016年6月23日-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德钦县行政中心人社局4楼小会议室)。
4、报考维西县岗位的考生:
时间:2016年6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保和镇东大街13号人社局1楼大厅)。
注:考生不按时间规定按时来参加资格复审,按自愿放弃处理。
二、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ImportantNoticeList.aspx?ID=H99bJQ9hMsc%3d
三、审核单位
招录单位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招录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四、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随即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资格复审(含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不再进行网上确认,须本人在现场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6年毕业生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除2016年毕业生外其它考生资格复审时均持原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进行审验。
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其出国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时间不区分当年和往届,都必须提交学历认证,请相关人员提前认证。相关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加分证明。
我州招考简章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迪庆州,德钦县招考岗位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县(区)”的,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德钦县,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有关说明”栏中已明确的为准,其中招录简章中“报考人员身份要求”栏为“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身份为迪庆州内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等文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