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仓山区招聘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13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的通知》(闽民人〔2016〕53号)的精神,仓山区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13名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派驻乡镇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工作。
二、岗位职责
1.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2.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3.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其它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条件与待遇
(一)岗位条件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基本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
2.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
4.身体健康;
5.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具有一定的文秘写作能力;
6.仓山区常住人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3)现役军人;(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5)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岗位待遇工资参照区劳务派遣人员。
五、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 6月14日—6月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125号(仓山区民政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88366961)。
3.报名要求:报名者在仓山区政府网站自行下载《仓山区民政局招聘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粘贴1寸免冠证件彩照或直接彩印),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1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原件现场审验后退还报考人员,其他材料予以留底备案。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生现场回答问题,由面试考官进行现场评分。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
本次招聘按照面试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因区内编外聘用人员以及区属企业改革人员已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因此,鼓励区内编外聘用人员以及区属企业改革人员参加面试,区内编外聘用人员以及区属企业改革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后,没有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经区民政局研究并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予以录用。
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服务期限为“十三五”期间(自招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录用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委托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社保关系转入区劳务派遣公司。岗位管理采取区民政局为主,所属乡镇(街道)为辅的方式进行,并由区民政局统一调配人员力量,安排工作任务,组织业务培训。每年年底考核,由区民政局和所在乡镇(街道)共同开展,考核标准参照区内编外聘用人员。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招聘单位仓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原标题:仓山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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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