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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招97人】

为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委办〔2014〕38号)和转发《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萧委办〔2006〕33号)精神,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萧委办〔2013〕17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萧委组〔2015〕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全区统一定向招聘期满大学生村官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单位为城厢街道、北干街道、蜀山街道、新塘街道、靖江街道、闻堰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衙前镇、瓜沥镇,共计9家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96名和定向招聘期满大学生村官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岗位核减与增加指标详见附表“其他要求”栏。定向招聘期满大学生村官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1:1时,取消该岗位指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符合《2016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招聘条件的人员。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服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16年 8月 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面向复退军人岗位的学历要求为高中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其他条件:

(1)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底。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户籍以2016年 8月 1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招聘指标及要求详见《2016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

8、定向招聘期满大学生村官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对象为2010年选聘、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现未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成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或任职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岗3年内的离岗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其中定向招聘期满大学生村官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采用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8月1日9时—2016年8月7日24时。

网址:http://220.191.163.123:8080(2016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注册后每位考生获得一个的报考序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必须填写该报名序号,以备查询或修改个人报考信息。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8月8日9时— 2016年8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6年8月13日9时—2016年8月18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上午12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9时—2016年8月26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6:1(含6:1)的岗位,将于9月7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加入银联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区民政局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萧山区沈家里路199号709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9时—2016年9月17日12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进程,积极鼓励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定向招聘期满大学生村官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人数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50: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3. 时间:笔试定在9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定向招聘期满大学生村官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还需提供镇街出具的《大学生村官任职证明书》(附件2),《2016年度面向期满大学生村官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3)。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择取笔试成绩者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或资格复审后,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放弃)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与标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不宜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萧山民政网、萧山人才网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普通高校2015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凭毕业报到证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其他人员凭合同解除证明、失业证明等办理报到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杭州市萧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萧委办〔2014〕38号)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制,与镇街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类人事招聘考试。

2. 网络查询: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 ldbz.xs.zj.cn)、萧山区民政网(www.mzj.xs.zj.cn/index.html)、萧山人才网(www.xshr.com)。

3.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659260,82659256,83509392。

原标题:2016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聘期满大学生村官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度面向期满大学生村官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大学生村官任职证明书

2016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16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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