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湖州市南浔区编委办编外用工招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南浔区编委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
4、居住地在南浔镇,户籍所在地为南浔区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19日,8:30—17:00。
3、报名地点:南浔区编委办综合科1509室(区行政中心15楼),联系人:王芳芳,联系电话:3914918,18257285492。
4、报名时需提交《南浔区编委办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已报名者即时完成资格审查;
2、面谈及面试:符合条件应聘人数在5名以上的,则先进行面谈,按1:5择优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在5名及以下的,则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法进行打分,面试得分即为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3、体检、公示、聘用: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待遇及其他
1、人员性质:编外合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南浔区编委办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编委办综合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浔区编委办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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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