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龙游县统计局专职统计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统计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工商管理类、经济贸易类等专业优先)。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
所招录专职统计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相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从事统计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县统计局的指导和监督,日常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实行量化考核。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8月20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游县农调队2楼龙游县诚阳统计师事务所(县政府大门外东侧50米)。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1份(现场填写)。
(二)考试
本次考试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统计法》、统计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考察。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四、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由用人单位按龙游县有关编外聘用人员待遇规定确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联系人:杨培培,联系电话:18906707906。
原标题:龙游县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统计员的公告
龙游县统计局
2016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