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新晃县教育局机关人员选聘公告【招2人】
为加强局机关党建、政策法规等工作,经局班子研究决定,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正式教职工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党委办工作人员1人
2.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1人
二、选聘条件
1.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要求:
①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教职工;
②担任中层管理人员一年以上;
③年龄35周岁以下。
2.党务工作人员要求:
①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②年龄35周岁以下;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选聘方式
1.笔试(相关岗位业务知识);
2.结构化面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9日
2.报名地点:人事股
五、选聘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22日(周一)上午8:30
2.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六、选聘程序
1.8月22日上午8:30—9:30笔试,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8月22日下午3:00—4:00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从 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综合排名。提出初步人选,并报局领导审批。
3.公示
4.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办理人事相关手续。试用期不合格,回原校工作。
原标题:新晃县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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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