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六盘水市地方志办遴选公告【招1人】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地方志办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和有序开展,成立遴选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禄 ?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朝林 市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 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夏厚军 市地方志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地方志办综合科,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夏厚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加国、彭志勇、宋 兵、罗 玲、王维向为办公室成员。
(二)监督小组
组长:赵福江 市地方志办副主任(分管纪检监察)
成员:陆长海
二、遴选原则及标准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遴选的职数及岗位要求
遴选工作人员(公务员)1名,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类及财会相关专业。
四、遴选范围
本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五、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忠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财会专业的报名人员需持有效会计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6.其他不符合遴选要求的。
六、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试用与调动七个步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