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公告【招20人】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要求,现将2016年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补录对象
毕业2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领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办理: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二)补录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6年南陵县共计划补录20名。
三、补录程序
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9月6日至9月13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报名、缴费。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9月25日,全市统一组织笔试。
(三)10月31日前,完成体检和聘用上岗工作。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补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本次补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籍山西路市民服务中心2楼东侧22号窗口)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按要求填写《2016年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提供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缴费
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工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进行缴费。2016年9月26日,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籍山西路市民服务中心2楼东侧22号窗口,联系电话:0553-6514119)。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2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凭报名缴费凭据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行放弃。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南陵县,考点见《准考证》。
10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南陵人才网(www.nlrcw.cn,网址下同)查询笔试成绩。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陵人才网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在南陵人才网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有关补录政策及考务、体检、公示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南陵人才网查询。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3-6514119(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17960(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9月1日-10月31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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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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