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青田县宗教事务中心选调公告【招1人】
青田县宗教事务中心是青田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青田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编教师除外)。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责任感和事业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后出生);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五)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计算至2016年9月22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9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青田县民宗局办公室(青田县鹤城中路33号)。
联系人:陈 芬 联系电话:6830113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时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三)考试
1、笔试:以综合写作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实行总分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汇总计算总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排名在前择优录取。选调入围人员通过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4、考察。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
(四)选调
选调入围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县宗教事务中心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5、未尽事宜由青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田县宗教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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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16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