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静宁县高校毕业生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支企工作招募公告【招110人】
根据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6〕268号)精神,2016年我县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支企工作,现将招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县选支农、支教、支医和支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110名,其中:支农30名、支教20名、支医10名、支企50名。
二、招募条件
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静宁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乡镇基层岗位、企业工作;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0日;
(二)报名地点:静宁县人社局北楼就业服务大厅;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静宁县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县选“四支”工作报名登记表》一份。婚迁人员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结婚证、新户籍地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二女结扎户的毕业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或农村二女结扎户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支农、支教、支医按三个服务岗位报考,每名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考。如愿意在企业从事支企服务工作,在支企选项栏中填写“愿意支企”字样,否则不能参加支企人员对接招聘。
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相关专业,其中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报考支医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报考支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四)报名费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人员收取考务费150元。
(五)准考证领取: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北楼就业服务大厅领取。
(六)加分政策:根据平政办发〔2013〕31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由本人申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出具证明,在总成绩中加10分。
四、组织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50分。
五、录用上岗
(一)支农支教支医岗位
1.确定拟录用人员。县选支农、支教、支医人员成绩公布后,支农、支教、支医人员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据岗位招募指标确定拟录用人员,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录用范围。
2.体检复审。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组织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加分后的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公示审批。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体检和复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县人社局将拟录用人员相关证件原件报市人社局审核。
4.培训上岗。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拟录用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支农人员安排到乡镇政府事业单位服务;支教人员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支医人员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服务。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拟录用人员公示
- 2024年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6人公告
- 2024年襄阳宜城市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 2024湖北荆州市监利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人员成绩公告
- 2022陕西咸阳市永寿县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2024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递补体检人员公告
- 2025广西师范大学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者招募工作选拔结果公示
- 2024四川绵阳市三台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总成绩、体检结论及拟聘人员公示
- 2024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驻马店市拟招募人员公示
- 2024年湖北省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