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昭通市委办和昭通市科协事业单位选调面试通知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布的《关于昭通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规定,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和昭通市科学技术协会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具体承担本次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下午2:00至6:00。
二、面试地点
昭通市实验中学文渊一号楼(昭阳区环湖北路51号)。
三、面试方式
(一)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通用测评要素,根据岗位需求,设定各要素权重,做到“因岗择人”。
(二)面试考官为7人组成,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从全市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考官库中随机抽调。
(三)面试现场分为候考区、面试区和休息区。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后,集中在候考区。面试期间,由专人负责管理各区的考生,杜绝各区的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四)面试采取百分值打分的办法。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得出合计分数,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亮分。(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计分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后,现场经纪检监督人员和主考官共同签字确认后,在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面试的整个过程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四、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必须在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下午1:3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生候考室统一集中。在下午2:00前未到候考室集中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应处于关闭状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放入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不得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随身携带,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5.面试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6.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讲普通话,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做记录;没听清的提问,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考场内的草稿纸以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
9.请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场所的环境卫生,考生在面试考场、候考室以及考后休息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0. 候考考生和考后考生如需上厕所,请与本考场的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报告并允许后,由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引导到厕所。
11.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监督人员、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到达现场并确定身份后,立即关闭手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待全部面试程序完成后再行归还。
原标题:昭通市委办和昭通市科协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通知
2016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