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公告【招205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省级临床、教学、科研指导中心之一。目前全院在岗职工5500余人,现设有庆春院区、城站院区、大学路院区、余杭院区(在建),核定床位2500张,在建床位1200张。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计划公开招聘117个岗位205名工作人员。其中:医疗岗156人,护理岗5人,药剂岗3人,医技岗13人,科研岗7人,非医疗类专业技术岗13人,管理岗8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17年度内继续招聘;其它岗位需要继续招聘的,另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范围
结合部分岗位补员偏好特点和每年持续性招聘工作安排,一些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同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归国人员。除这些岗位外,符合其它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7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按业务骨干定位的岗位(见岗位名称),要求应聘人员具备更有突出的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其中医疗岗还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医疗事故,入职前一般应在的教学型医院(三级医院)从事三年以上的一线临床工作,药剂岗入职前一般应在教学型医院从事五年以上的药剂岗位工作。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一般要求全日制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为参考。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科研能力突出,校级及以上毕业生、中共党员、有业务或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也会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24时,应聘人员登陆我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zyzp.zwjk.com,请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填写简历、投递志愿。一般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可报一个第一志愿岗位、两个调剂志愿岗位。仅注册、填写简历,不报第一志愿岗位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我的投递”中确认第一志愿岗位为“已投递”状态。我院于2016年11月10日开始预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有效。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人力资源部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及岗位表中标明为紧缺岗位的,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3、初评
医院招聘综合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较高的岗位进行初步评估,择优列入考试对象范围,其中医疗、护理岗一般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4倍控制,医疗技术岗、药剂岗、非医疗技术岗、科研岗及岗位要求为医学类相关专业的管理岗按不低于4-6倍控制。评估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因素。其他管理岗按照实际通过初审人员确定考试对象。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科研岗直接安排面试。应聘其他岗位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直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环节中对其以往的进修学习经历、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等情况,有相对较高的要求)。
1、笔试
笔试题型为客观题,闭卷笔头作答。
笔试科目将根据岗位分别确定,具体将另行在网上公布。
笔试计划安排在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名单将至少提前1周在我院人才招聘网上发布,并短信通知考生。
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员均可参加专业面试。
2、面试
面试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面试计划安排在笔试后一周内完成。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安排在笔试后进行,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面试形式可包含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查等。
专业面试由科室负责组织并提前1-2天通知有关考生专业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面试材料等事宜。
专业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免于笔试的人员,按照专业面试表现确定入围资格。总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面试
资格复审在综合面试当天进行。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综合面试按百分制计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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