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深圳市福田区赴外招聘公立医院常设岗公告【招37人】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区卫计系统拟赴北京、成都、广州招聘公立医院常设岗位工作人员37名(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赴外招聘公立医院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国内重点医学院校2017年医学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应聘。
2、对应聘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应聘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应聘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应聘,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应聘;研究生学历应聘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应聘专业的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附件3),如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应聘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儿科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4、对应聘年龄的要求:
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预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的学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2016年赴外招聘公立医院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于2016年11月30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预报名(邮件名称务必为:报考岗位-姓名-就读大学名称,如“区人民医院儿科-李四- 广州中山医”)。邮箱地址:wjjrsk@szft.gov.cn。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现场报名:
在北京、成都、广州相应大学设立报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书面《报名表》等应聘材料。未进行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参与现场报名,且仅有现场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报名时间:
北京: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9:00—16:00;
成都:2016年12月4日(星期日)9:00—16:00;
广州: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9:00—16: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