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招聘公告【招130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邵逸夫医院)是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由香港知名实业家邵逸夫爵士捐资、浙江省人民政府配套建设,是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公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现有庆春和下沙两个院区,核定床位2400张。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17年计划公开招聘72岗位130人。其中:医疗岗99人,药剂岗4人,医技岗4人,护理岗10人,科研岗4人,非医疗类技术岗6人,管理岗位3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医、药、技、护、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17年度内继续招聘;其它岗位需要继续招聘的,另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范围
结合部分岗位补员偏好特点和每年持续性招聘工作安排,一些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同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除这些岗位外,符合其它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报名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7年7月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17年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按业务骨干定位的岗位(见岗位名称),要求应聘人员具备更为突出的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其中医疗岗还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医疗事故,入职前一般应在的教学型医院(三级医院)从事三年以上的一线临床工作。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一般要求为全日制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专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科研能力突出,校级及以上毕业生、中共党员、有业务或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也会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24时,应聘人员请登录邵逸夫医院网上招聘系统(www.srrsh.com-“人事招聘”专栏)进行简历注册,并根据系统要求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投递。每位应聘人员可报一个第一志愿岗位、两个调剂志愿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我院于2016年11月18日开始预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有效。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及岗位表中标明为紧缺岗位的,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二)初评
医院招聘综合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较高的岗位进行初步评估,择优列入考试对象范围,其中医疗、药剂、医技、科研岗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4倍控制。评估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因素。护理岗、非医疗技术岗、管理岗按照实际通过初审人员确定考试对象。
(三)试岗
对初评通过人员一般要求1-2周时间的试岗(有工作经验人员的应聘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试岗时间)。试岗的科室一般是应聘者提交简历的第一志愿科室,试岗具体时间由人事科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沟通后确认。试岗的主要内容是让应聘者了解医院文化、岗位职责等相关情况,试岗期间表现为面试环节提供参考。
(四)考试
医疗岗、药剂岗、医技岗、科研岗考试一般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护理岗、非医疗技术类岗、管理岗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在考试当天进行。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面试包括综合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试。综合测评针对应聘人员的基本职业素质、实践经验以及对单位的认同度等因素,专业素质测试针对应聘人员处理专业问题的能力和表达、行为方式、情绪反应等因素。面试专家小组由医院领导班子、招聘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根据面试综合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的整体表现排序。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医院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面试录用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