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佛山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招聘1名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数据分析岗位,从事卫生计生统计和数据分析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限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4.适应加夜班、节假日轮值和驾车下基层工作的要求,有C1小车驾驶证(因单位无专职司机,下基层需自己驾驶,适合男性)。
5. 佛山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的具体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JPG格式,30KB以内)、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于2016年12月25日前一并发到电子邮箱,报名邮箱为:fswjxxzx@163.com,联系电话:83302389。
(三)资格审查:在面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需携带报名表(内贴小一寸红底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户口簿、已婚人员计生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场,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综合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如出现弃权,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延替补;面试当天弃权,不进行顺延替补。
(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核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雇用及薪酬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签订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佛山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招聘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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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