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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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组织笔试、网上确认等环节,已进入到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阶段。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考生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络打印的面试确认表、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报考岗位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本人亲临复审现场提交审核部门审验。
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若遇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出现已进行过网上确认的人员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不递补未经网上确认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人员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公告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已进行网上确认的人员,详细名单见本公告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三、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8日—7月15日。
四、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按岗位所在地市、县(区)进行复审。
报考市直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市直党群口岗位的考生到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普洱北部行政区)复审;报考市直政府口岗位(含省属直管委托招考的市工商局)的考生到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一楼)复审。
报考各县(区)所在地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县(区)级党群口岗位的考生到县(区)委组织部复审;报考县(区)级政府口岗位(含省属直管委托招考的地税系统、工商系统、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和市属驻县〈区〉的道路运输管理系统)、乡镇级(含党群口和政府口)岗位的考生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审。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各县(区)人社部门相应通知本县(区)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的人员参加。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还在复审现场时,将考生的资格复审材料分别传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再复核一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