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南县委组织部选调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务员岗位1名,参照公务员岗位5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与县委组织部现有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处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各组室在征求符合条件人员本人意见后,实名推荐人选。不接受未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各组室推荐的人员报名。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员统一到县委组织部322办公室报名(电话:0734-8550015)。
3、报名要求:①报名者须填写《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或者组室负责人签署推荐报名意见。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④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选调前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