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南阳市、邓州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南阳市、邓州市面试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2日、23日(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南阳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楼西会议室(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上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
二、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1) 本人有效身份证; (2) 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同意报考的证明;(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书、退伍证;(6)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我市乡镇机关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本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7)拟录用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方面有要求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书;(8)对全日制高级技工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还应提交其职业资格证书。
另,对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请下载填写《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南阳市面试资格确认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并粘贴照片。
(二)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可当场领取《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南阳市面试通知单》。
(三)考生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的,依照规定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可能进入递补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录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发现考生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五)考生要按照下面的时间要求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报考南阳市直单位、卧龙区、宛城区、方城县职位的考生于3月22日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报考南阳市公安系统、南召县、社旗县、新野县、唐河县、内乡县、桐柏县、西峡县、淅川县、邓州市、邓州市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于3月23日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六)本次南阳市录用公务员有关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信息,均通过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咨询电话:0377-6339930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377-63137511 (市人社局公务员办)
原标题: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南阳市、邓州市职位考生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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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南阳市面试资格确认登记表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