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1人】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1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主管委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
管理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25周岁以下指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详见《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洛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和各分局食品药品监管所的考生请参照《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目录》(附件8)。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4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30。
3、报考资格审查
各招考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 4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4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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